2015年10月13日 星期二

沙田泳濤會浸死5歲楊憲嵐真相

2012年6月29日楊憲嵐小朋友參加泳濤會一對二特別護理班浸死之後, 涉案的人個個都說不關他事, 與自己無關, 我什麼都不知道, 是別人的學生, 楊不是我的學生。

不關你事, 不關他事, 關楊憲嵐小朋友事? 浸死是小朋友自己不小心? 這絕對是的, 一定是楊憲嵐自己不小心, 不關泳濤會的人事的!

名師出高徒, 想知道泳濤會的教練質素點解咁低, 認清楚泳濤會個老闆陳仲維的底, 你根本不會有膽量跟他們學游水, 泳濤會, 包括屬下各區泳濤會及黃埔體育會, 是游泳界出名非禮如食生菜, 問下對游泳界稍有認識的游泳教練就一清二楚喇!

星島日報記者的報導:
http://www.singtao.com.hk/yesterday/loc/0822ao14.html

(星島日報報道)五歲男童疑未獲教練陪同獨自往如廁,三號風球習泳期間溺斃一案,死因庭的庭上證供顯示,負責教授男童的助教只有拯溺章,並無教練牌。教練等候男童如廁期間,更疑與同場教練閒聊,未有留意男童行蹤,直至發現救生員向男童施行急救才後知後覺。

死者楊憲嵐於去年六月廿九日,三號風球下到大圍顯田游泳池出席第四堂泳課,其間疑獨自往如廁,及後被發現遇溺室外嬉水池,送院延醫兩日後不治,死因庭昨繼續聆訊。家屬指泳濤會沙田分區負責人黎文翹是兒子私人教練,但對方收生後,改由無牌教練授課。家屬又指黎稱授課時可代為照顧小孩,建議楊母毋須陪同上課。

黎文翹昨出庭作供,澄清憲嵐是以泳濤會學員身分報名,並非其私人學生,否則會親自授課。他承認案發時正在室內主池監課,不知意外如何發生。他將室外訓練池交由四名助教負責,當中只有一人擁教練牌,其餘三人包括教導憲嵐的馬毅珩在內,只持有拯溺銅章。

他強調一直跟進憲嵐的學習進度,指憲嵐完成第三課後已懂得閉氣及毋須浮板游到五至十米。他透露馬毅珩是其表弟,具教泳經驗,以教授小孩為主。

黎稱他經常提醒轄下教練要將學生保持視範圍內,不能背向學生。他從沒建議家長毋須陪同子女上課,只呼籲家長不要跟隨子女一同下水,以免影響授課。他會考慮學生自理能力及熟悉泳池環境的程度,以決定是否讓對方獨自如廁,但他規定六歲以下學生如廁須由教練陪同。

泳濤會創辦人陳仲維供稱,泳會有購買保險,但他不知憲嵐是泳會學生。泳會要求教練陪同年幼學生如廁,因除遇溺外,學生在泳池範圍亦可能滑倒受傷。陳、黎二人均指,經驗比教練資格重要。

然而,受聘於黎的兩名助教李嘉傑及柯建銃,既無拯溺章,也沒教練牌。李供稱,案發日下午近六時,馬毅珩向他表示正等待憲嵐如廁歸來,期間二人閒聊五分鐘並背向更衣室。他倆初時還「以為小朋友去玩」,及後憲嵐久未歸來,遂急欲尋找,轉頭張望卻見救生員正替憲嵐急救。
聆訊今續。案件編號:死因研訊九四五──二○一二
2013-08-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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